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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际关系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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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0 17:14: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招生简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际关系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发布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英语专业(国际经济、政治方向)
各省份招生计划点击放大


中国社科大国关院面向全国招生30人
1.培养目标和要求:
(1)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掌握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能够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具有英语语言、文学、国际经济、国际政治、国际关系方面的基础知识,具备英语听、说读、写、译,以及运用英语进行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能够从事文化、教育、外交、经贸、法学、新闻等方面工作。能够从事政府部门涉外机构及外资企业、金融机构、旅游、教育、文化、科研等专业工作。

(3)能够熟练地掌握一门第二外语,熟练地掌握计算机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

(4)身心健康。

2.著名教授(排名以姓名拼音字母为序):
程卫东、高洪、何帆、何新华、黄平、李向阳、李永全、倪峰、朴键一 孙杰、田德文、王孜弘、袁东振、袁征、张斌、张明、张宇燕、赵梅、周弘等
优势学科和重点学科:拥有世界经济、国际政治经济、当代中东研究、美国外交、拉美经济、中欧关系、日本政治、俄罗斯学、区域经济合作等9个国内优势学科,拥有国际政治理论、当代中亚、欧洲经济、非洲社会文化、拉美政治、美国政治学科、日本经济、周边与全球战略等17个重点学科。

依托研究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欧洲研究所、西亚非洲研究所、拉丁美洲研究所、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美国研究所、日本研究所、和平发展研究所。

师资力量:拥有学部委员6人,荣誉学部委员11人;学科带头人81人;研究员110人,副研究员143人;博士生导师75人,硕士生导师88人。

办学特色
“师徒制”的指导模式
“师徒制”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经多年探索不断完善建立的人才培养模式。中国社科大本科教育将继承和发扬这一传统,设立本科生学业导师。导师由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国内外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每位导师指导2-5名学生。导师将充分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不仅对学生进行学科专业方面的指导,更对学生进行追求科学、严谨求学等方面的言传身教。
中国社科大实施特聘首席教授制、特聘讲席教授制、课程主讲教授制、讲座教师制等师资建设制度聘请社科院学部委员、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知名教授、国家长江学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内外知名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才等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为“师徒制”提供支持。同时,中国社科大聘任顶尖的教师投入到一线教学,负责通识课程、专业课程和核心课程的讲授,为学生提供扎实的优质教育。
“本- 硕- 博”一体化培养
为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层次哲学社会科学后备人才,中国社科大将在一些有特殊需求的基础学科、符合国家战略发展的重点学科中,陆续开展连续培养,进行“本-硕-博”一体化培养。一体化培养有重点、多层次,不仅为学生提供扎实连续的学习机会,还将缩短获得学位的周期。在经过2-3年的本科学习基础上,优秀的学生可以选择申请继续深造。
国际化的教育视野
中国社科大注重通过国际学术交流、联合培养的方式,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及对外交流能力。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交流合作遍及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60多个机构间合作协议,合作伙伴涵盖各国的科学院、知名大学、智库、政府部门及国际组织,形成了一个覆盖完整的高层次交流合作网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先后与美国、英国等十几个国家、港澳台地区多所大学及学术研究机构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
中国社科大在此基础上,深化本科生的联合培养、双联学位、海外学习等形式,在经过2-3年本科校内学习基础上,优秀的在校生可选择海外学习途径,继续攻读学位。同时中国社科大也将大力引进国际学术资源,为学生提供国际化的多元教育。
教学与科研相辅相成
兼任学生导师的中国社会科学院专家学者,承担大量的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项目、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或委托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研究任务、个人的独立研究。这些丰富的学术资源及社会实践资源,有利于教学与科研相互促进。
中国社科大将为本科生提供科研机会,把本科生的科研能力培养纳入到日常教学体系和培养方案中,鼓励学生参与学校和导师的科研活动,通过实践掌握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研究方法,接触学科领域前沿内容。
满足个性化发展需求
中国社科大除强调基础学科学习外,还将发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优势,注重通过整合、设立交叉专业,保证大学专业设置的综合性。
中国社科大给予拔尖学生转专业的一定自由度。在管理制度上为学生提供有序转调专业的机会,以充分发挥个人潜能,激发学习兴趣。
为高质量实施课堂教学和科研教学,釆用精英教育模式进行小班教学,每班级人数稳定在15-30人左右。此外,根据各院系的差异化培养要求,授课还采取大型综合课、系列化小型独立课、研讨课、长学时课、短学时课、结合科研的多种形式的研讨课等。
奖助学金助力
中国社科大创新培养机制,调动、激发和保护学生的创新积极性,构建完善的奖学金体系和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基于奖优、助困、激励原则,提高奖励资助育人水平,完善奖励资助管理制度,提升奖励资助服务质量,设立新生奖学金(校长特别荣誉奖、校长特等奖、校长奖学金、新生优秀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对优秀新生和在校生进行奖励。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帮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简称中国社科大),英文名称为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UCASS)是经党中央批准,由教育部审批,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为基础,整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本科教育及部分研究生教育资源创办的,培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人才的研究型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坚持以培养共产主义接班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为根本任务致力于将学生培养成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知识全面、信仰坚定、理论扎实的社会主义文科大学的合格毕业生。

第三条 我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内的各类人才。

本科基本学制四年,学生完成学校规定学分,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国家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国家批准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11号,邮编:102488。在建校区为燕郊校区、青岛校区。本科生的教育培养将以学校本部作为主要基地,进入专业学习实践阶段将根据校区建设状况和教育培养方案做安排。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大学校长任主任、第一副校长任副主任、常务副校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师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的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我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监察委员会,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10)81360312。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同时考虑各省生源质量及我校学科设置、人才需求等因素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见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我校网站。

第八条 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录取时个别分数及条件相同考生,以及生源质量好的地区以适当增加招生规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

第四章 招收对象和条件
第九条 我校面向招生相关省份(含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应届(含往届)高中毕业生,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我校除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外语课程授课以英语为主,不单独为非英语语种类考生设立英语课程,所有学生都要求在校期间取得学校规定的英语学分,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1)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2)考生入学后,如发现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招生办法
第十条 我校在招生省份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二条 我校根据在招生省份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我校在施行顺序志愿招生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为当地招生计划总数的120%以内。施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份,提档比例为105%以内。

第十三条 所有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指所有专业)为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成绩总分(不含附加分)计算排序。 

第十四条 在内蒙古实行“分数优先录取规则”。即考生投档到学校后,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

第十五条 总分相同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综合科目的成绩。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六条 普通本科学费收费标准按北京市发改委公示的北京地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执行。一般专业不超过5000元/生每年(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外语专业学费不超过6000元/生每年(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住宿费不超过1200元/生每年(3人带卫生间,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设有完备的奖学金体系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奖学金包括新生奖学金(校长特别荣誉奖、校长特等奖、校长奖学金、新生优秀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从制度上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进入大学一年级后,由本人申请,通过相关专业考核,经学校批准后可以调整专业。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辅修专业制度,在校生可按学校相关要求进行申请。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鉴于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制定的省内招生相关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我校在招生省份公布的本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10)68475459/81360221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ucass.gscass.cn
电子邮箱:zsb@cas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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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启事最终解释权归招生方所有
来源:招生方;首发国关国政外交学人微信公众号
国关国政外交学人

微信号:gggzwj 打造国际关系学 国际政治学 外交学 区域国别研究学术公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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