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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观与“公共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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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0 07:40: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撰文:雷颐

《东方历史评论》微信公号:ohistory

2009年底,外交部新闻发言人马朝旭表示,公共外交这一新型外交形式,已成为中国全方位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年“两会”期间,外交部长杨洁篪指出,公共外交是中国外交重要的开拓方向,公共外交现在是应运而生、正逢其时、大有可为。 2010年9月3日, 外交部政策规划司司长乐玉成在《中国外交2009》的首发式上接受中新社等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外交决策、政策规划越来越注重参考公众的意见。他说,当前来自报纸、电视等媒体的信息,甚至是网民的意见都是中国外交决策、政策规划时的重要参考。

外交关系到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当然也关系到国民福祉,本应有公众参与。但长期以来外交却被厚厚的神秘色彩覆盖,公众只知道外交的结果,不知道或极少知道外交决策的过程,更难对外交决策、政策规划产生影响。现在,外交决策政策规划越来越注重参考公众的意见,“外交”从公众不得置喙的禁区到公共参与,这是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表现,确实是巨大进步。但是外交的“公众参与”并非易事,背后需要一整套深刻甚至有些抽象的理论为其支持,需要一整套机制为其制度保障。

当前国人的“日本观”最为复杂,历史与现实、情感与理性互相交织,“民意”最为强烈。因此,对当前公众的“日本观”与公众外交之间的可能关系略作探讨,对“公共外交”机制的产生、运行,当不无益处。

爱恨交加、又爱又恨是近代以来,尤其是甲午战争以来中国人对日本或日本人的基本“观感”。直到现在中国人对日本的这种基本“观感”并无根本变化。“对日新思维”引起的激烈争论和批判,“上海环球金融中心”风波和2009年3月武汉大学赏樱期间“和服母女被驱赶”事件再次说明这一点。如果说围绕“对日新思维”的争论更多反映了“精英”层面的观点与情绪,那么后两个细小事件则反映了普通民众的对日“观感”与情绪。



外交的“公众参与”当然是指公众、民意对国家的外交政策、甚至基本对外战略发生影响。但是,外交的公众参与不能简单等同于完全听从“民间舆论”、听从“民意”。因为只有经过公共领域的讨论、争辩,才可能有真正的民间舆论和民意的产生。换句话说,真正的民间舆论和民意只有在公共领域的平台上才可能产生。所以,公众参与外交的关键其实在“公共领域”。

20世纪60年代,作为晚期法兰克福学派最重要的思想家,哈贝马斯在其著作《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开创性地提出了“公共领域”的概念。他认为:国家和社会之间可以存在一个公共空间,公众可以在这个空间中自由言论,不受国家的干涉,这便是“公共领域”。

哈贝马斯首先把“公共领域”作为一个历史性概念,对此概念作了历史起源追溯。他认为历史地看,公共领域经历了三种形态,即:古代古希腊城邦公共领域、中世纪欧洲封建社会公共领域、现代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他认为古希腊城邦公共领域是指城邦及其以政治生活为本质内容的公共生活。公共领域为自由民所共有,与每一个人所特有私人领域明确区分。这种公共生活主要是在广场上进行,形成特殊的广场文化。公共领域建立在对话(又分为采取讨论和诉讼形式)和共同活动的实践(可能是战争,也可能是竞技)之上。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的第二种形态是中世纪欧洲封建社会,但中世纪封建领主的庄园由其自己支配,封建领主的所有权作为一切统治权的总和,所以事实上不存在古希腊城邦的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对立模式,作为制度范畴的、与私人领域相分离的公共领域,在封建社会是不存在的。然而,在哈贝马斯认为虽然如此,欧洲封建制度的某些特征,如君主印玺、国王王权仍然具有某种特殊含意的公共性。因为在中世纪,君主作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和所有者,其臣民被他代表、或者说被他体现了。所以,国王、宫廷为核心,封建领主、贵族阶层等上层社会中产生、发展出一套在公共场所表现出的标志,包括印玺、权杖、纹章及各种繁文缛节,以彰显其权威、高尚、道德。这一切,都是为了显示其高度的“代表性”,因此,哈贝马斯将其称为“代表型公共领域”。这种代表型公共领域认为自己是“公域”同时也是“私域”的代表,是“公”与“私”的总和,因此是不容质疑、讨论的,公众只能服从命令。在哈贝马斯看来,无论是古希腊城邦公共领域还是中世纪欧洲封建社会代表型公共领域,本质上都不是作为一个质疑、讨论经、批判的空间存在,因此名不副实。随着早期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封建制度的统治基础发生了动摇。随着市民阶级的兴起,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商会、俱乐部、咖啡馆,人们在其中交换信息和意见,讨论公共事务;印刷业的发达使报纸、杂志、书籍也越来越多,信息传递、意见交换更快更广。商人、市民、作家、艺术家、哲学家、思想家、医生、律师、记者、编辑渐渐成为热议社会问题、公共事务的主体。在此风影响下,甚至贵族的沙龙也成为讨论公共事务的场所。这就是哈贝马斯所说的第三种形态、也是全新的公共领域,即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承载了质疑、批判的空间。正是这林林总总、形形色色的公共空间中进行的有意无意的公开的自由讨论、互相辩驳中, 逐步瓦解了中世纪封建贵族统治的合法性基础。这种公共空间,是一种政治性公共空间。

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中这样论述公共领域的内涵:“资产阶级公共领域首先可以理解为一个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领域;但私人随即就要求这一受上层控制的公共领域反对公共权力自身,以便就基本上已经属于私人,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质的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领域中的一般交换规则同公共权力展开讨论。”这种公共领域是哈贝马斯思考的重点,他认为“国家”与“社会”的分离是现代公共领域形成的基本前提。公共领域由汇集的私人构成,个人成为独立自主的主体、成为有自我意识的个人,而不是等级、权威的附属,个人冲破等级制进入公共领域。个人的汇集形成社会,通过公共领域向国家传达社会需求。随着媒体的空前发达、包括“家长会”、“宠物协会”在内的各类NGO组织越来越多,进入公共领域的“门槛”越来越低,人人都可以(至少理论上或理想状态)进入公共领域。公共领域是社会限制公权的重要一环。进一步说,公共领域的主要功能之一是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约束与控制。

任何个人都可以进入公共领域自由地表述自己的意见,同时也为公共领域的存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哈贝马斯逻辑地提出了“理性交往”理论。如果没有这种理性交往,所谓“公共领域”只会是混乱不堪的自说自话,甚至彼此吵闹。理性交往就是确定,在这个公共领域中,每个人都是言说者,同时又必须是倾听者,是主动者,又是被动者,是施与者,又是接受者。也就是说,每个人都要听取不同意见,不同意见有自由表达的权利。经过发言、倾听、讨论,才可能形成“公共意见”,也就是公众舆论。相反,感性认知的情感宣泄,即便有着普遍的公众性,也不属于“公众舆论”。哈贝马斯强调:“公共意见,按其理想,只有在从事理性的讨论的公众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形成。这种公共讨论被体制化地保护,并把公共权力的实践作为其批评主题。” 公共意见或公众舆论既不是某种公权力操控的强势表达,也不能以简单民意的机械统计、调查或“谁的嗓门大嗓门高”作为依据。只能是在信息自由流动,公众在充分获取各种信息基础上经过理性辩论、公开批判形成的“意见”才能成为公众舆论。

信息的自由流动、不同意见的平等表达,需要制度保障,需要习惯于此的社会文化的支持。



2002年12月, 当时的《人民日报》评论员马立诚发表了《对日关系新思维—中日民间之忧》 一文,引发了关于“对日关系新思维”的论战。不久,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时殷弘发表了题为《中日接近与“外交革命”》的文章 ,有意无意呼应马文观点。随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所研究员冯昭奎连发数文,支持“对日新思维” 。

概言之,他们认为:“日本某些民族主义者利用经济衰退引起的不满,煽动日本民族主义情绪,企图开倒车的言行也应引起两国人民的警惕”,但“除了上述刺耳的声音之外, 我在日本一路感受下来,觉得促进两国友好的呼声还是大局。”(马立诚)“在日本方面,近年来的一些动向不能不引起中国以及亚洲其他国家的关注,比如战前思想的部分“回潮”;主张以武力维护国家利益的政治力量日益抬头;《有事法制》在日本国会以压倒多数通过,《和平宪法》有趋于“空洞化”的危险等等,我们十分理解并坚定支持日本国内和平主义力量针对日本‘军事大国化’所产生的担忧和所进行的斗争。但是,不宜将日本欲做‘军事大国’、‘普通国家’(即主张日本拥有“普通国家”该有的一切,包括军队)与‘复活军国主义’等同起来,更不宜作出‘日本正在成为新的侵略战争的策源地’的判断。”“当今日本国内和平主义力量虽比起过去有所削弱,但仍是主流”(冯昭奎)马、冯的文章都以数字说明日本经济的发达,并以数字说明 “日本提供巨额的政府开发援助,对我国的工业化和基础设施建设做出了贡献。”

总之,在他们的文章中,日本的形象是“正面”的。

但是,他们的观点遭到了更多学者(一般网民批判更多、言辞更激烈)的激烈批判。“‘对日新思维’出笼后,在数以千计的中文互联网论坛上立即成了过街老鼠,招来一片喊打声浪”。 当时也是《人民日报》评论员的林治波认为:“在当今的日本,政府和大财团基本处于右翼思想的控制和影响之下,右翼势力的影响力超越了任何其他政治派别。” 他还认为:“日本是一条‘狼’,而且是不同于欧美品种的‘狼’。历史上,欧美人与日本人都崇尚武力,都侵略成性,都是‘狼’。但两者仍有不同:现在的欧美人尚有人权观念、民主观念和基督教的向善之心加以制衡和约束;日本则没有这些约束,而只有神道和武士道强化暴力倾向,因此日本人的崇尚武力,往往表现为极端的血腥和残暴。如果说欧美已经进化为一条‘文明狼’的话,那么日本则是一条尚未完成进化的‘野蛮狼’。”“中日关系的本质:就是‘羊’和‘狼’的关系。两千年里,如果说友好,基本上是中国对日本友好,而不是日本对中国友好。”“ 中日关系政冷经热的本质:政治冷,是政治上反对和妖魔化中国;经济热,不是对中国友好,而是从中国捞钱,然后用这些钱来扩充军备,用以抗衡和反对中国。就像台独势力,他们一面从大陆捞钱,然后购买军火,对抗大陆。”“ 小泉从来不说中国经济威胁论,是有用意的。如果强调了中国威胁论,容易影响与中国的经济往来,从而失去从中国捞钱的机会。”“对日本外交,不能用使用的‘羊’的方式,而只能采取强硬姿态。因为‘羊’的友好与让步从来不会感动‘狼’,狼终究是要吃羊的,这是它的本性,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在日本‘狼’的面前,我们再也不要作‘羊’,再也要不作‘东郭先生’了;在日本这条‘毒蛇’面前,我们再也不要作‘农夫’了。”

林治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员金熙德合著的《评对日“新思维”》一书在2003年秋出版,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本来是为一本新书开的座谈会,却最终演变成了指向对日“新思维”的批判。2003年9月27日,来自中华日本学会、中日友协、中日关系史学会、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其他研究所的专家学者,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举办的《评对日“新思维”》新书座谈会上,纷纷发言,对时下颇受争议的对日‘新思维’予以谴责。”这则报道的结尾处写道:“ 消息人士透露说,日本有关方面在今年还将举办两次活动,将邀请中国数位学者赴日宣讲‘新思维’。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朱绍文教授则奉劝这些受邀人士:‘闹剧’该收场了。” 这篇报道受到中央宣传部的表扬,并获第十四届中国新闻奖三等奖。

考量现实中日关系时如何对待历史问题才能实现中国现实利益的最大化,本应是可以理性讨论的问题,但是,“对日新思维”却被扣上诸如“卖国”、“汉奸”等充满感情彩的政治性大帽子,因此很难作冷静、理性、客观的讨论。



“上海环球金融中心”项目早在1997年就通过了上海市外经贸委的审批,当时的投资预算超过750亿  日元(约7亿美元),建筑总面积达335420平方米,其身高定为460米,规划为地下3层、地上94层,被称为世界第一高楼。该大楼由日本森大厦株式会社即森财团的全额子公司森海外株式会社等36家企业联合投资。

但“上海环球金融中心”风波屡起、一度难产,因为这座由日本公司投资、设计的大楼,其设计方案一经公布,便引起巨大争议我。原方案楼房顶部有圆形的透空“露光”的风洞设计,据设计者说,这种设计一是为减少大楼气流阻力,一是为了美观。但此方案公布后,遭到中国民众强烈斥责,指责其寓意“两把军刀托起一面日本太阳旗”。并且,为数不少的中国建筑师联名上书有关部门,强烈要求更改易令人联想到“两把军刀托起一面日本太阳旗”的造型设计,因为“这建筑到时候是要代表中国形象的,代表国家形象的东西如果让人觉得有隐晦的意味总是不好受的。” 对于这些争论,有关领导曾私下就造型问题与日方交流过。由于方案已不可能大改,于是在最新的修改设计方案上“露光”的圆洞下部出现了一座天桥,让人勿将此诠释成“太阳”。最后,将风洞改为方形。经过这样修改,此楼终于再度开工。 最后建成。





从“后现代”观点看,对同一件作品的观点截然相反,阐释出的意义完全不同非常正常,端看谁能想方设法理论翻新,“争取民心”,取得“话语霸权”。“后现代”把批评者的主观能动性、想象力发挥到了极致,对作品可以任意阐释,没有任何边界,不受任何限制,对作品的阐释实际成为阐释者的智力展示和学术游戏,往往令人耳目一新甚至瞠目结舌。确如美国康乃尔大学文学教授卡勒( Jonathan Culler)在《为‘过度诠释’一辩》中所说:“正如大多数智识活动一样,诠释只有走向极端才有趣。四平八稳、不温不火的诠释表达的只是一种共识;尽管这种诠释在某些情况下也自有其价值,然而它却像白开水一样淡乎寡味。” “后现代”的一个重要理论原则就是“反本质主义”,认为作品本身根本没有一个客观的本质意义,以前的批评家竭力从作品来探讨作家、艺术家的真正的创作本意、观念和作品的“真实意义”完全不对,因为根本不存在这种“作品意义”和“作者本意”的客观对应关系。他们把“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汉姆雷特”这句话发展到极端,认为一个作品一经面世,它的作者就丧失了对它的阐释权,这种阐释权完全在受众--读者、听众和观众手中。用法国思想家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的话来说,就是作品一经问世, 作者实际已经“死亡”。他的名篇《作者之死》(the Death of the Author)声震一时,至今仍回响不绝。意义的决定权完全在受众手中,你只能听任旁人“阐释”。

以高度抽象性和符号性为特征的现代艺术、现代建筑更为受众的自由阐释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其实这个圆形的“露光”也可以阐释成不是“日出扶桑”的太阳,而是“东方红,太阳升”的太阳,两个细条状建筑面阐释成人们高张双臂向太阳致敬,岂不可避免这场风波?当然,对“露光”的圆洞下部出现了一座天桥、让人勿将此诠释成“太阳”的最新的修改设计方案,人们仍可严厉责问:“在‘我们心中最红最红的红太阳’上横加一杠居心何在?成何体统?是可忍,熟不可忍?”或者说:“用‘方洞’取消‘太阳’,是何居心?”种种阐释,皆有可能。但重要的是,绝大多数受众为何做出“这样的”阐释而不做出“那样的”阐释,却不是偶然的,是深受主流话语的“影响”的。



据《长江日报》2009年3月22日报道,21日下午3时左右,两个穿日本和服的女子出现在武汉大学的樱花大道上,年纪较长的穿了件淡紫色和服,另一年轻女孩穿一件彩色和服,两人站在樱花树下合影留念。给她们拍照的是一位中年男子,随行的还有一位年轻女子。4人都操武汉口音,在樱园逗留了近10分钟,引来很多赏花市民的目光。

突然,一位穿蓝条纹衣服的小伙子冲他们大吼:“不要穿和服在武大拍照!”“穿和服的日本人滚出去!”,接着一名年轻女子也加入声讨行列。吼声吸引了10米开外游人的注意。两女子一下被镇住了,马上逃到另一处。随后,十多名年轻人加入声讨队伍,很多围观市民也表示愤慨,责备声越来越大。眼见情况不妙,母女俩没有反驳,立即停止拍照,脱下和服交给随行的年轻女子,收拾东西匆匆离开。记者上前询问得知两人为母女。问她们为什么穿和服来樱园,这对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母女表示:“穿和服拍照只是觉得好看,没考虑其他的,没有任何意图。”

樱花是日本的象征。如果追溯历史,武汉大学的樱花更是与日本侵华的那一段国耻紧密相联。侵华日军攻占武汉后,武汉大学成为日本驻军之地。最早应是在1939年,日军从本国引来樱花树苗在武大校园栽植。因此珞珈山樱花的缘起,可以说是日本侵华的罪证,是国耻的象征。据说1957年武汉大学主管部门对这些樱树进行了更新,现在武汉大学更强调的是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访华,向周恩来总理赠送了一批樱花,中央有关部门将其中一部分转赠武汉大学,1983年和1992年,日本有关方面又两次向武汉大学赠送樱花。按照樱花生命周期,1939年种植的樱花早已死去,现在人们观赏的樱花是1972年以后种植的,是和平与友谊的象征。由于每年春季樱花开放成为武汉大学一景,游人如织,因此有人提出可将樱花打造成武汉大学的一个“品牌”。对此,武大校方也表示了否定的态度。有关负责人表示,武大从来没有对樱花进行宣传,甚至一直都在“弱化”、淡化这一所谓的“樱花节”,武大四处开放的樱花,更多的是要让人们记住历史,以史为鉴,而不仅是让人们欣赏。武汉大学早在2002年3月初樱花即将开放前还专门做出了《关于樱花开放期间校园管理的通知》其中第二条规定:“不允许在校内穿和服照相;不允许攀枝摘花;不允许张贴商业性广告(包括挂横幅)和其它经营性宣传品。”第三条规定:“在校内举行的集体活动要从严控制。凡涉及到跨院校、跨单位、校内跨院系和校外其他单位在校内举办的集体活动,如联谊、会议、办班、展销等,原则上不在樱花开放期间举行。确需举办的,须向校长办公室申请,履行审批手续。”

虽然强调现在的樱花是和平、友谊的象征,但又要“弱化”樱花的形象,做出种种规定,强调要让人们记住历史,以史为鉴,而不仅是让人们欣赏。炫烂樱花,却有如此复杂、纠结的意义,两个民族间数十年的恩恩怨怨、“爱恨情仇”皆凝聚其间,具有鲜明的政治、民族指向。而且,这些“声讨”、“怒轰”穿和服母女的年轻人,本身却又在欣赏有日本国花之称的樱花的美丽。



“对日新思维”能够提出却又受到官方媒体的批判、由日本投资设计但最后又不得不在民众“反日”压力下修改设计方案的“上海环球金融中心”、赏樱花又说不是日军侵华时种植且规定不可着和服,这种种矛盾暧昧其实是近代以来中国政府、民众对日本那种“既恨又爱”或说“羡恨交加”复杂心态的典型反映。今天,无论是政治关系还是经济关系,中日两国互相越嵌越深,事实上形成“一损俱损”的格局,如何理性处理“历史问题”与“现实利益”间的复杂关系至为重要。

而且,这些看似细枝末节之处反映了民众的情绪,也曲折反映了中国“涉外”机制的某些变化,即文前所述“公共外交”或外交的“公众参与”。但是,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这种“民意”往往是被操控的“民意”,不仅不是良性的“公共外交”,反而会产生更严重后果。

例如,义和团运动时间,华北民间早就存在“反洋教”的农民运动,面对如此巨大的社会运动,清王朝中央政府在相当一段时间内竟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政策,往往由各级官员自行决定。由于中央官员内部和地方各级官员对义和团的态度非常不同,有的支持,有的反对,中央政府也深受影响,摇摆不定,时而主剿,时而主抚,但总的倾向是主抚。而慈禧最终决定利用“民意”,明确支持义和团,以根绝维新隐患。这种“民意”由于有了政府的明确支持,情绪高涨,义和团迅速向更极端、更非理性的方向发展。

从清政府方面来说,最初利用义和团时只想到“民心”“民气”“民意”可用,而没有看到当民众的怒火被点燃后,政府便很难控制其方向、规模,最终很可能是自己被灼伤。所以“民心”“民气”“民意”固然可贵可用,但对统治者而言这却是柄双刃剑,稍有不慎就会伤及自身,所以定要慎之又慎。

所以,外交决策、政策规划越来越注重参考公众意见确是美好愿望,但要做到这一点,除了良好的主观愿望外,还要,或者说更重要的是要有制度保障,如无制度保障,愿望再好,也很难落到实处。如果信息的自由流动、不同意见的平等表达没有制度保障,没有习惯于此的社会文化的支持,就不会形成公共领域。这时所谓“民意”往往是被操控的“民意”,不仅不是良性的公众的外交参与,反而会产生更严重后果。具体而言,两点制度保障至为重要:一,公众能顺利获取真实、全面的信息,如果公众获取有关信息不全面,公众意见、情绪自然是片面的。外交决策部门受到的公众压力,其实是片面的。掌握全面信息的决策部门的决策与只有片面信息的公众间的要求不完全相符,甚至完全相反,结果很容易造成民众情绪、意见对政府决策的强烈反对。二,各种不同的公众意见均应有充分表达的渠道,如果只允许某一种意见、观点表达而相反观点、意见的表达却受阻挠甚至被禁止,决策部门得到的“民意”也是片面的。而且,如果只允许一种观点、意见表达,这种观点、意见将影响更多受众,形成单方面的强大舆论压力。

也就是说,只有不同观点能平等表达时,才有公开、冷静、理性讨论、辩论的可能,只有经过公共辩论产生的外交决策,才能真正称之为“公共外交”或“公众外交”。而在经过操控的“民意”“一边倒”压力、基础上形成的外交决策其实并非“公共外交”或“公众外交”。决策部门若以此片面之“民意”作为决策参考甚或决策基础,做出的决策必然也是片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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