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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受外国留学生的类别和条件
凡熟练掌握汉语,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愿意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和我校的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并符合下述条件的外国人,均可申请来我院学习。
硕士研究生 ——具备学士以上学历,经二名教授或副教授推荐,并经入学考试合格。
博士研究生 ——具备硕士以上学历,经二名教授推荐,并经入学考试合格。
普通进修生 ——具备学士以上学历,经一名副教授或教授推荐。
高级进修生 ——具备硕士或同等以上学历,经一名教授推荐。
二、申请时间及办法
1、申请报名时间:
硕士、博士研究生:2016年11月21日至12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星期六、星期天除外)
普通、高级进修生:5月至6月中旬(秋季入学) 11月至12月中旬(春季入学)
2、凡符合报考条件,愿意来我院学习的外国人均可直接向我院提出申请。申请人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国际交流板块-招生信息栏下载申请表,按要求如实逐项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外国人自费来华学习申请表》
(2)证书、成绩单
硕士研究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博士研究生: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及学位论文。
普通进修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高级进修生: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均应是中、英、法三种文字之一或附有此类文字的译本(经公证后)。
(3)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的推荐信原件。
(4)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中级及以上水平复印件(在华本科以上毕业者可免交)。
(5)本人用汉语书写的入学申请书(简要写明学习目的、专业志趣和研究计划等)。
(6)在华事务委托书和经济担保书(国际交流板块-招生信息栏-报名相关表格及联系方式下载)。
委托人和担保人均应注明其职业、电话及其他有限联系方式。
(7)本人护照复印件。
注:外国及港澳台研究生办公室在收到考生的报名材料后,将进行审查和核实。如果护照信息有所变更,必须及时通知外国及港澳台研究生办公室进行更新。因申请人本人疏忽而错填、误填或漏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在华考生和申请进修者必须本人亲自报名,报名时缴纳彩色2寸照片2张及报名费人民币580元。在外国的考生可采取通信报名的方式(所需材料及报名费要求不变)。
三、入学考试
所有来我院申请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申请人都必须到本院参加为外国留学研究生专门组织的入学考试。考试科目详见各专业招生目录(国际交流板块-招生信息栏-2017年外国来华留学生招生专业目录中下载并查看)。考生来华参加考试的出入境手续及费用均自理。
1、领取准考证:2017年3月10日(笔试前一周)
2、笔试:2017年3月16、17日(周四、周五)
3、面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及注册入学
1、硕士、博士研究生: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并符合要求,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普通、高级进修生: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根据考核情况,择优录取。
2、录取的外国留学生应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录取通知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印发的《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简称JW202表,原件)以及《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和《血液化验报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来华学习(X)签证。
3、持学生签证,报到时统一购买学生团体综合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规定,外国留学生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统一购买保险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保险费用600元人民币/年度。(详情见留学保险网www.lxbx.net)。
4、按《录取通知书》要求,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来我院报到注册入学。
5、未被录取者,我院不另发通知,入学申请材料和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走读及住宿
1、我校允许录取的外国留学生选择校外自行租房,租房费用由学生本人负担,以走读的形式来校学习。
2、研究生院校内宿舍同时接纳外国留学生,标准配置双人间,收费标准及设施配置参照国内生部分。被录取的外国留学生在办理入学手续同时提交住宿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六、学制和证书
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修业期满,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修满所规定的总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可准予毕业,发给我院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的硕士、博士学位。
普通、高级进修生学习期限一般为一年,进修期满,完成进修计划者,发给进修证书,不授予学位。
七、收费标准
学费:
硕士研究生:人民币27000元/学年
博士研究生:人民币30000元/学年
普通进修生:人民币25000元/学年(只进修一个学期者人民币14200元)
高级进修生:人民币28000元/学年
八、报名咨询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 良乡高教园区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行政楼322/326 室
姜老师
邮 编:102488
部 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留学生办公室
电 话:(8610)81360322
传 真:(8610)81360998
E-mail:jiangke@cass.org.cn
我校允许录取的外国留学生选择校外自行租房,租房费用由学生本人负担,以走读的形式来校学习。研究生院校内宿舍同时接纳外国留学生,标准配置双人间,收费标准及设施配置参照国内生部分。被录取的外国留学生在办理入学手续同时提交住宿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修业期满,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修满所规定的总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可准予毕业,发给我院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的硕士、博士学位。普通、高级进修生学习期限一般为一年,进修期满,完成进修计划者,发给进修证书,不授予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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